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及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73号)文件要求,经教学单位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我院拟推荐专业,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三天(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人:李 扬 联系电话:0411-62511085
附表: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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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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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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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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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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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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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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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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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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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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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英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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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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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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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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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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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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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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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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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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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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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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