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清明节假期即将到来,为确保2015年清明节前后校园的安全稳定,维护校园秩序,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证校园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出详细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出现事故。要加强对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禁止堵塞、封闭。
二、继续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各学生单位要认真贯彻学校相关要求,做实做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掌握学生放假期间的动态,做到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各单位要在全体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校园伤害等的安全常识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乱接电源,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在宿舍吸烟或乱扔烟头,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关好门窗,防止被骗、被盗或丢失。
回家和外出的学生,要特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和提高警惕教育,做好防盗、防诈骗、防抢劫、防人身伤害等教育工作。
三、细致做好疾病预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增强师生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忌暴饮暴食。春季为疾病高发期,杜绝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四、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关好门窗,在校师生有责任向保卫处报告一切可疑现象和人员情况,在校学生要提高防范意识,防止发生盗窃、诈骗等案件。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清明节安全
各单位要认真安排清明节值班工作,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值班人员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漏岗;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报告各类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保卫处坚持24小时处级干部值班制度,有情况、有问题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31679110。
保卫处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