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支部:
根据辽宁省《关于2015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15]44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就选聘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动员报名
请各系党支部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报名。具体要求请参看中华先锋网(
www.zhxf.cn)、辽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关于2015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二、选拔推荐
各系党支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选人标准,严格履行程序,按照规定确定推荐人选,层层把关,切实把品学兼优、有培养前途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上来。
三、确定人选
党总支根据各支部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并报省委组织部,待其统一考试,择优筛选,组织考察,决定聘用。
四、工作要求
1、各系党支部统一组织报名,由学生本人填写《2015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附件2)。根据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后,填写《2015年大学生村官推荐报名人选汇总表》(附件3);附件由中华先锋网(
www.zhxf.cn)、辽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自行下载。
2、材料上报要求:《2015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为一式2份(申请表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2015年大学生村官推荐报名人选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党总支印章统一报我院党总支,并将EXCEL表格电子发送至电子信箱(
haihua024@163.com)。
3、报名时间安排:根据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我院党总支在2015年6月21日上午集中接待受理报名工作(以系为单位统一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于6月23日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名单、《申请表》(1式2份)及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等有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党总支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