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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根据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维护就餐师生利益,避免因在售饭过程中使用现金交易所带来的交叉污染等问题,现决定从2014年3月21日起,学校第一、第二餐饮中心禁止使用现金交易,具体规定如下
一、3月21日早餐开始,学校各餐饮中心一律使用就餐卡购买食品、饮料等,禁止使用现金交易。
二、未办理就餐卡或办理手机的到公寓7号楼楼下中国电信卡务中心办理就餐卡,如因就餐卡办理不及时,造成无法就餐问题,责任自负。
望周知。
学院办公室 后勤集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