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电(2013)47号文件精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请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系部、后勤集团等再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在本次检查中,既要检查本单位所属区域内的各类安全问题、检查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问题,也要检查工作范围内和区域周边的安全隐患问题。对检查出来的各商业网点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并交纳高额保证金。对检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请于12月15日(周日)下午15:00前将自查情况(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校区保卫处。
同时,临近期末,各学生单位、后勤集团要认真检查学生宿舍乱接电源、违章用电情况,各系要对回家和外出实习、找工作等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提高防火、防盗、防诈骗和防意外事故的能力,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保 卫 处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