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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教学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普通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辽教办[2024]673号)文件要求。由我校党政办公室牵头,联合教务处,在各机关部门及教学单位提供的指标数据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数据填报情况,完成了《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将报告原文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