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庄河温暖的海风,会计系携手庄河市税务局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13:30在报告厅举行了“加强税校合作,播撒税法种子”主题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以下领导、老师:庄河市税务局及庄河就业中心:庄河市税务局副局长周克兵、庄河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科长杨自超、庄河市税务局税政科科长孔源、庄河市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赵庆杰、庄河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副科长刘贵燕、庄河就业中心主任王琳。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副院长田焱、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会计系主任刘迪、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审计处副处长汤心、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潘光辉、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李凌峰等。
“税校支部共建,唱响党建引领主旋律”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院长田焱、庄河市税务局副局长周克兵致辞
首先,由田院长发表讲话。田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建立“税法进校园”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大学生税法宣传教育品牌,通过庄河市税务局与学院合作实践,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能潜质。田院长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税法宣传示范基地、海华学院实践基地的建立,创新我们的教育方式,让学生在更多的实践中成长,提高学生学习能力,进而提高学生就业水平;继续加深税务局与我们之间的友好合作,共同促进税法的宣传和学生的成长。
随后,周局长引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言“税收和死亡是人生无法避免的两件大事”强调税收的重要性,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税法宣传建设不是口头行为,而是需要我们全体师生的一起努力,让税法宣传的影响力更宽更广,同时应积极开展税法宣传实践活动让学生了解税法,深入税法,才能更有效的落实宣传工作。
新常态 新税风两地两员聘任启动、聘任仪式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税法宣传基地及海华学院实践基地举行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标志着新的开始,希望我们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活动,积极发挥好会计系各项平台的优势作用,科学谋划、科学决策、加强创新,为创建文明,新颖的税法宣传示范基地做出新的贡献。接下来由田院长为税务局业务骨干担任的校外税法宣传辅导员颁发证书;周局长向志愿者团队代表颁发“爱国护税,从我做起”税法宣传志愿服务者绶带。
“个税宣传进高校,税收红利送师生”
·庄河市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赵庆杰、庄河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副科长刘贵燕为会计系同学进行相关知识讲解
第一讲由庄河市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赵庆杰为会计系同学科普税法相关知识,以及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方法,希望我们通过学习可以给更多的人普及汇算清缴方法,在最后她还对会计系同学送出寄语,期望同学们要珍惜大学生活,要努力考取更多证书,培养一个兴趣爱好坚持下去,更希望我们可以交到一个能带给自己更多积极影响的朋友。
第二讲由庄河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副科长刘贵燕为同学们带来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的解析,她表示,大学生创业会有很多政策扶持,这是因为现在国家鼓励大学生创业,从政策到实际的支持力度非常大,并且作为大学生创业享受很多类似于税收减免等政策,可以说这对于创业人士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优势。同时也为同学们介绍了社会保险的各项规章制度。相信通过刘老师的课程会更加坚定一些同学对创业的信心。
“税校合作新常态,实践方能出真知”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会计系刘迪主任为此次活动致辞。
刘迪主任在讲话中表示,大学生是国之栋梁,是国家未来财富创造的主力群体,也是税法宣传的生力军。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强与庄河市税务局之间的联系,采用多种形式积极推进青年学生税法宣传活动,让会计系学生能够将税收文化与校园文化相结合,从而让我们会计系每一位同学走出课堂,在实践中学习和巩固税法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争做税收知识的传播者、税收法律的维护者、依法诚信纳税的践行者。
作为新时代大学生我们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用信念与智慧谱写绚丽出彩的人生,用奋斗和青春为美好的明天再创辉煌!本次税法宣传示范基地揭牌仪式活动虽然落下帷幕,但是我们的税法宣传活动依然在继续,税法宣传我们仍然在路上!
(采编:会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