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党委和学院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的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辽宁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律系党支部于3月19日下午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本次会议由法律系党支部组织委员王允泽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及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参加此次会议,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王树海同志出席本次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大会第一项,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大会严格按照党组织接受预备党员程序进行,讨论肖敏等9名同志入党问题。各位同志逐一宣读《入党志愿书》,并向党组织汇报自身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经历以及在校表现等。
随后由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其主要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由党支部组织委员王允泽同志向大会报告以上9名同志的现实表现考察情况和综合政治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了意见。
大会认为,肖敏等9名同志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经与会正式党员投票表决,大会一致同意接收苏肖敏等9名同志成为中共预备党员。随后,9名预备党员向大会表达了今后的想法与决心,不忘初心跟党走,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坚定目标、严格以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牢记使命,努力学习和工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大会表决后,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王树海同志宣读了支部大会决议。在祝贺肖敏等9名同志成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同时,也给各位预备党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牢记入党誓词,时刻警醒自己肩上所担负的重大责任,鞭策自我,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最后,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王树海同志讲话,发展党员工作是严肃的,所以本次会议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对与会同志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大家要做到思想入党、行动入党,时刻牢记初心和使命,无论是教师党员还是学生党员都需要在各自的领域中不断磨练提高自己的业务和思想水平,做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做好社会主义接班人。
(采编:法律系供稿)